就業草案征集十天 民意熱盼完善大學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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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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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7-04-09
自3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社會全文公布就業促進法草案征求意見以來,截至今天共收到意見4713件。
在這些絕大部分通過網絡媒體發來的意見中,普遍贊同制定就業促進法,但認為草案一些規定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公眾對草案提出的具體意見與建議,主要集中在反對就業歧視、加大對下崗失業者、殘疾人、失地農民在就業方面的扶持力度、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等方面。如何在法律草案中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也成為公眾關注焦點。
有意見提出,草案對于大學生就業關注過少,面對大學生如此嚴峻的就業形勢,政府應讓學校承擔一定責任,以促進高校教育和市場接軌,和國家發展接軌。
有人建議成立大學生就業促進辦公室,動態把握大學生就業、失業狀況,掌握用人單位是否有收取面試費、押金和不給上“三險”等違法行為,優先提供對大學生的就業崗位安排。
還有意見提出,剛剛畢業走出大學校門的學生幾乎沒有任何創業資金,亦無資產可做擔保,想創業很困難。建議國家對大學畢業生創業在法律上予以明確支持。有的意見提出,應該將企業和高校的互動制度化,讓高校按企業和市場的需求培養技術性人才,企業將上崗人員的工作信息反饋給高校,以便高校對培養方案進行調整。
有人建議草案增加有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條款:國家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基層和西部邊遠地區就業,對到這些地區工作的給予政策支持;對于到企業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其社會保險統一由國家負擔,納入社會統籌;對于到基層或邊遠地區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國家應制定政策,保證其各方面待遇和收入不低于同等條件下公務員待遇;對于在基層和邊遠地區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考取公務員和研究生時,應給予政策傾斜。
學歷、身高、相貌等各種歧視行為成為就業的攔路虎,社會公眾對此反響強烈,認為草案雖然有反就業歧視內容,但過于原則,也不夠全面,難以真正起到保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的作用。
很多意見提出,草案應進一步突出反對就業歧視,如學歷歧視、戶口歧視、性別歧視、外貌歧視、對殘疾人的歧視和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等,特別是乙肝歧視問題,我國擁有約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他們在就業方面受到歧視,導致許多優秀人才求職無門。
建議草案針對就業歧視的問題作出更加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定,同時明確用人單位歧視勞動者就業的法律責任,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
一些公眾對街頭小販擺攤設點謀生,予以關注。有建議認為,作為促進就業的一部法律,應當對街頭小販這類弱勢群體擺攤設點的就業形式給予肯定,保障他們的權益。
還有一些意見提出,當前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分屬人事和勞動兩個部門管理,人才市場分管大中專以上學歷人員,勞動力市場分管普通勞動者,這樣不利于就業工作的整體推進,特別是失業登記和失業率的統計,應該將這兩個市場合并,統一由勞動部門管理,防止政出多門和互相扯皮,建議將“人才和勞動力市場”統一為“人力資源市場”或“勞動市場”。
草案還應加大對下崗失業者、殘疾人、失地農民在就業方面的扶持力度。有的意見提出,政府應承擔起給他們安排工作的責任,應該對征地后失地農民的就業予以優先解決。
據介紹,就業促進法草案征求意見將于4月25日結束。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表示,歡迎各界群眾繼續提出完善和修改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