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能和娃哈哈互指對方高管從事競業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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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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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
- 更新日期
2007-07-23
繼娃哈哈集團與沈陽陵東實業發展總公司在吉林和沈陽兩地法院分別提起訴訟,起訴達能方面向當地合資公司派出的多位外方高管從事競業禁止行為之后,達能集團19日在上海發表聲明說,其旗下4家公司已分別致函各家娃哈哈合資公司,提請合資公司董事會對宗慶后擔任合資公司董事長“長期間損害合資公司利益的行為”提起訴訟。如娃哈哈合資公司董事會未按要求采取行動,達能集團將正式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達能的聲明稱:宗慶后在擔任合資公司董事長兼日常經營管理負責人期間,未經合資公司各股東或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直接或間接以其個人身份參股、投資設立并經營了多家與合資公司存在競爭性關系的公司,其行為違反了董事忠實義務以及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侵害了合資公司的利益。
今年6月,杭州娃哈哈集團首先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終止“娃哈哈”商標轉讓糾紛的仲裁申請,要求確認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與娃哈哈—達能合資的企業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已經終止。
與此同時,娃哈哈集團與沈陽陵東實業發展總公司已在吉林和沈陽兩地法院分別提起訴訟,起訴達能方面向當地合資公司派出的范易謀、秦鵬和嘉柯霖等三位董事。
娃哈哈的訴狀稱:三位外方董事在擔任合資公司子公司董事或副董事長期間,“未經董事會批準,同時兼任其他有業務競爭關系的多家公司的董事等高管職務”,違反了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的董事等高管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同時也損害了相關股東的權益。上述兩家法院已依法受理,其法官在7月12日抵達上海,向達能中國總部送達了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