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不需要為大學畢業生規定“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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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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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7-08-18
遼寧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82.1%的畢業生對月薪的期望值是1500元以上,其中在3000元以上的占到30.6%.但現在不少招聘企業對應屆大學畢業生開出的起薪在1000元以下,有人提出為大學畢業生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設想。
違背平等競爭原則
最低工資標準是基于普遍權利的保障標準,而不是基于個人能力的分配標準,也無助于個體價值的真正實現。如果專門制定出針對大學畢業生的最低工資標準,一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制造出群體之間的不平等。這種以身份決定待遇的做法,顯然違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則,也同樣違背了最低工資標準的本意。
而且,大學畢業生最低工資標準也根本不能改善人才供求的格局。畢業生低薪的根本原因,在于人才的相對過剩。在此格局下,畢業生缺少表演的平臺和博弈的能量。因此,解決畢業生低薪問題不能依賴最低工資的保障,只有通過完善勞動力市場,擴大勞動力的需求,才能根本解決問題。當然,在此期間,政策應對大學畢業生進行一定的照顧,比如就業、創業方面等,但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屬于此列。
表明階層流動不暢
筆者以為,大學生起薪持續走低的本質是社會流動不暢和社會分層固化。一個明顯的事實是,社會成員的平等權利和自由追求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社會流動機制來實現和保證的。青年人通過接受大學教育,追求他們理想的職業和地位,進入一定的社會分層。而如果社會持續出現大學畢業生長久就業難、薪酬低的現象,則表明社會流動不暢和分層固化的出現。
大學生起薪持續走低嚴重影響了大學生的“投入產出”,也可能導致社會更加不公正。這是社會走向不公平的危險信號。當一個社會無法做到有效的社會流動、無法實現階層之間的交流的時候,這個社會就進入了一個斷裂的社會。應警惕大學生為階層固化買單,因為這只能讓整個社會付出更大的“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