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點引進四類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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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
奧運人才、高層次和高技能創新型人才、社會工作人才和非公人才等四類人才將是今后本市人才建設和引進的重點對象。昨天,在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北京市人力資源研究中心、智聯招聘聯合舉辦的“2008年中國人力資源管理新年報告會”上,北京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處長、市人力資源研究中心主任張幼林透露,目前本市正研究成立海外學研中心,面向國內外吸引科技和技能領軍型人才。
據介紹,今后北京將抓好以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的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包括奧運人才、高層次高技能創新型人才、社會工作人才和非公人才四個領域。今年本市準備再選調一大批優秀干部和專業人才加入奧組委相關部門特別是場館團隊;同時還將從北京高校應屆畢業生中選拔優秀的學生干部和優秀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奧運工作者隊伍當中。另外,北京將進一步完善高層次人才的培養、使用、激勵等配套措施,特別針對本市極缺的科技領軍型、技能領軍型人才,
緊密圍繞首都功能定位和事業發展要求,面向國內外吸引高端人才。
“今年還將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給予格外關注?!睋堄琢纸榻B,去年年底北京成立了社會工作委員會和社會工作建設辦公室,今年本市將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建立科學社會工作人才培養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工作人才使用激勵保障等方面。此外,非公人才包括金融業人才、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現代服務業人才、非物質文化遺產類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等方面的急需人才也將繼續加大培養力度。
專家說法
適應《勞動合同法》企業需轉型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常凱教授5日表示,在《勞動合同法》正式生效后,為適應法律要求,企業需要實施轉型,即要從以往的以低勞動成本為基本競爭手段的企業發展模式,轉型為以構建企業和諧勞動關系、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為基本競爭手段的發展模式。
常凱在2008年中國人力資源管理新年報告會上說,法律只能是執行,應對和規避法律,只會加劇企業風險。他說,規避法律的行為會給企業形象和聲譽帶來負面影響,也會削弱企業的凝聚力。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背P對此表示,工齡如何計算并不是企業自己就能決定的,法律條文會作出規定。為了規避法律而有意采取的短期行為很難有好的效果。
“《勞動合同法》是在勞動合同制度層面保障勞動者就業的穩定、職業的安定,它首先考慮的是勞動者的權益?!秳趧雍贤ā穼ζ髽I用工和合同的簽訂做了嚴格規定,因此企業的壓力是可以理解的?!背P說,“但適度提高勞動力成本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凡是有競爭力的企業、有競爭力的國家,勞動力成本基本都是比較高的。勞動力成本的提高是改變不了的發展趨勢?!?nbsp;
常凱認為,《勞動合同法》旨在促進企業和員工共同發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建立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就是要淘汰違法企業,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特點。
“對企業來說,《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是挑戰,企業轉型是迎接挑戰的正確選擇。如果能適,應企業的整個管理水平就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