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切勿輕信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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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業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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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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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8-05-13
連日來,對一些“大學生兼職”騙子公司進行了曝光,大學生求職為何會屢屢上當受騙?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專家趙瑞政對此進行了詳解。
案例一求職心切易陷騙局
商業大學三年級學生呂某講,她想靠自己打工掙些學費,以減輕父母的經濟負擔。前不久,得知社會上一些“大學生兼職公司”有日結工資的工作,這些工作就是一些發卡、貼海報、打字等簡單勞動,不需要培訓就能上崗,她就交了抵押金上崗,沒想到這些工作都是騙局。
專家解析:求職心切可以理解,但是千萬不要為了得到工作而喪失了警惕性。許多學生都被發卡員、打字員、信息記錄員等這些工作內容比較簡單,無需培訓、技能和工作經驗,就可日結工資立等見利的兼職工作模糊了雙眼,為了快速得到這份“好工作”,學生們來不及辯別真偽,不惜付出代價,毫無條件地接受并執行。
案例二校園廣告誤導學生
東北農業大學學生王某說,走在校園內,他常常能看到學生模樣的發卡員,向過往的學生手里塞廣告。一次,他偶然看到卡片上一段“誘人”的信息:“本公司急聘校園代理,1000元/月+提成+獎金”,他被廣告承諾的待遇深深吸引,沒想到,干了一個月他分文工資都沒有領到。
專家解析:不少大學生是受到了一些虛假信息的誤導才受騙的。要杜絕大學生尋找兼職被騙現象,首先要遏制這些虛假信息在校園內的傳播,其次就是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應拒絕隨意張貼廣告、滿街發卡等不利社會發展或欺詐市民的工作。
案例三缺乏經驗不懂維權
據就讀于哈理工大學的黃某講,去年他曾到一家兼職公司求職,與工作人員簽定了一份“大學生兼職協議書”。一個月后,黃某沒有接到公司提供的家教工作,他拿著收據要求退還抵押金,可公司主管拿出“協議書”,稱按照協議有關規定,求職者接受了公司提供的信息,就不能退還抵押金。此時,黃某才注意到合同中的條款內容,其中多數內容都是約束求職者的,可他只能“啞巴吃黃連”,不知道如何為自己維權。
專家解析:大學生對于騙子公司的行騙方式,往往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警惕性,被騙之后往往選擇忍氣吞聲,既不知為自己維權,也不會讓學生們引以為戒。因此大學生要牢記,對不可能獲得的高薪和高職,要理智分析;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就是替自己維權的最好證據,發現自己上當后,應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