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工日本遭虐待續:與東創四大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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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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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8-09-13
黃石女工日本“受虐”事件成為各大媒體關注的焦點。昨日,記者分別采訪東創公司法人代表王香的丈夫衛建華和3名回國女工。使得該事件的脈絡逐漸清晰起來:
黃石6名女工在日打工期間,因為不能忍受在加班、工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向日方提出改善待遇要求。在6人“罷工”維權后,接到日方通報的黃石東創公司發函提出將6女工遣返回國。強制遣返時,因事發突然,且工資等尚未結清,6女工不肯,過程中發生沖突。最終,王美群等3人被遣返回國。另3人中一人摔傷、兩人逃脫遣返,目前仍留在日本。
然而,女工們與東創對此事件看法中,仍有不少沖突之處,主要是以下四點。
勞務輸出是否遵循合同
回國的3名女工分別為王美群、張瓊、阮漢霞,目前均住在黃石。3人介紹,去日本之前,東創公司與她們簽訂的合同工種為服裝縫制,而到日本后發現,接收公司的業務卻為洗滌。幾名女工在日本一直從事的也是洗滌工作。她們認為東創公司在操作上涉嫌違規。
衛建華解釋,日本的那家公司是一家商工組合,下屬多家企業,有縫紉、熨衣、洗衣,實際工種與合同約定有點差別,并不算違規。
日本企業是否盤剝女工
女工們說,在日本上班后,她們每月有5萬日元的固定收入,加班工資另計。第一年,因不了解當地法律,她們一直領取著每小時300日元的加班工資。干完一年后,她們由“研修生”轉為“實習生”,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可拿到350日元。 但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們得知,按日本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研修生每小時底線在665日元,實習生每小時831日元。此外,女工們稱,她們平均每天工作15個小時,不僅年終沒有獎金,而且日方還少算了加班時間。日方公司也沒給她們買傷情保險,張愛霞一次受傷住院后,不僅沒有獲賠機會,還被廠方扣錢。
衛建華稱,日方和東創均按合同的約定發放工資,沒有盤剝女工。而且女工是研修生,不可能與正式工的待遇相同。
女工是否應該被遣返
東創在解釋遣返女工的原因時提到:今年8月18日,日本公司社長內田正文給東創公司打來電話稱,胡菊花等6名女工在鬧罷工,希望東創公司出面做她們的工作。東創立即打電話給她們,但她們拒絕接電話。東創在家訪中發現胡菊花、段艷紅兩人登記身份時可能有冒名頂替,便一方面向黃石警方報案,一方面發函給日本公司,要求遣返6女工。衛建華稱,她們6人是一起的,所以要一起遣返回國。
女工們向記者出示了東創公司給日方的函,遣返理由是段、胡兩人想潛逃,并且另外4人受其影響,也想潛逃。
女工們稱,她們根本沒有想什么潛逃,她們只是向日方公司提出增加報酬,減輕勞動強度,就被說成是想潛逃,這站得住腳嗎?
“情況說明”是否自愿
東創公司此前曾出具王美群等3人簽字的一份“情況說明”,以向相關部門說明王美群等人系“自愿回國,未受虐待”。
3女工昨稱,“情況說明”是東創公司事先打印出來的,許多地方不實。9月1日,她們是被東創逼迫而在上面簽的字。女工張瓊說,當時她在回國時,200多萬日元由于星期日無法取出來,為了拿到自己2年多的血汗錢,她只好在“情況說明”上簽了名,但至今她仍沒有拿到錢。3名女工均稱,她們簽名的“情況說明”是“被人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