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中國的四次單身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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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9-01-19
新中國第一次單身潮出現在上世紀50年代。1950年5月,中國第一部《婚姻法》頒布,隨之而來的是波及全國的離婚潮。
上世紀70年代末,第二次單身潮來襲。
“文革”結束后,大批“知識青年”返城,城市里迅速聚集起一批大齡單身青年,其中主要是女性。因為很多男知青在下鄉時接受了當地的女青年,戀愛成家??蓮拇蟪鞘衼淼呐嗄陞s很難接受當地的男青年,寧肯單身也不愿“下嫁”。
“文革”前(1949—1965年),廢舊立新的“正當理由論”離婚觀這一時期為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人們的婚姻觀念發生了大的革命,舊的封建的、資產階級的婚姻觀被新型的社會主義的、無產階級的婚姻觀所替代,男女平等的觀念正式從制度上予以確立。
1955年以前,由于1950年《婚姻法》的宣傳貫徹,廣大婦女視離婚為解放。雖然我國廢除封建婚姻的時間不長,經濟文化水平還較低,婚姻的不可離異思想還占有一定市場,封建思想殘余還在束縛著一部分人的頭腦,有些社會輿論往往對提出離婚一方不表同情,但大多數人認為離婚是正當的、合理的。
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法院處理離婚案件中突出強調“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向法院提供夫妻有重大沖突的證據,或一方在政治上或其他方面犯有嚴重錯誤的理由,想解除婚姻關系是非常困難的。
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不斷加快,人們的思想觀念也逐步從封閉走向開放?;橐鲑|量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人們在徘徊、思考中尋求建立在個人幸?;A上的集合與離異。
“50年代與知青返城時期的單身浪潮和現在是不同的”學者張念告訴記者,前兩次可以說是國家行為,而這一次更多的是個體原因。1932年國民政府頒布了廢妻妾制度,而50年代婚姻法的頒布,更多的是為了再次肅清廢除妻妾制度,同時也是為了通過離婚和再婚的方式來整合土地資源。而知青返城時期,和農村女孩在當地結婚的城市男青年其實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多,未婚的城市男青年和女青年的人數大致是平衡的。
過去,結婚后,婦女獲得信息的渠道是很有限的,所以也沒有更多的可比信息。但是現在的信息發達,女性有更多的信息來源和渠道。所以自然會增加女性的選擇。
第三次:上世紀90年代前后
上世紀90年代前后,當時,追求自由、快樂的思潮在青年男女中爆發,1980年《婚姻法》修改后,“感情破裂”這種很難量化定性的指標可以作為離婚的合適理由,離婚人口突然劇增。
第三次單身浪潮襲來,讓越來越多的優秀女性卷入其中。城市單身女性如今正逐漸成為一個獨立群體,一個社會符號。
第四次:本世紀初到現在
一組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目前北京和上海兩地的單身男女已經沖破百萬。而在1990年,北京30歲至50歲單身人數約為10萬人。有關專家指出,中國第四次單身潮正在來臨。
中國媒體最近報道中國出現第4次“單身潮”,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結婚費用太高,讓很多未婚男女考慮再三,不敢輕易作出婚姻的承諾。
廣東省社科院社會與人口學研究所副所長左曉斯表示,婚姻成本和機會成本大幅度上升,是“單身潮”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直接成本方面,最早的“三大件”(縫紉機、自行車、手表)可能只是人們幾個月的收入,而現在光是房子就是平均年收入的十幾倍到幾十倍。
社會學的調查表明,“單身潮”主要出現在白領和中產階層人群,這些人的特點就是注重生活享受,結婚的大筆支出往往構成他們的一個顧慮。
結婚5年、30來歲的一位北京女白領認為,感情是婚姻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實際生活當中,經濟方面也非常重要,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都需要一定的經濟基礎。例如對住房、汽車、孩子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