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職場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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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原標題:事實上有兩種個人信息泄露
一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一是根本就不把他人的個人信息當回事。兩相比較,后一種更為棘手,或者說,后者正是前者生成的土壤。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恐怕還沒有學會“不經本人同意不要擅自泄露他人個人信息”這一文明常識
毫無預兆,“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突然成為社會熱點——新華社昨日報道,公安機關公布三起利用互聯網非法獲取、販賣個人信息案;國家郵政局副局長劉君在17日召開的全系統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將于近期開展專項行動,打擊泄露寄遞服務信息行為。央視昨日“新聞30分”一段報道則被網友熱傳,報道借犯罪嫌疑人之口,稱網上個人信息已經賣到“白菜價”了。
“白菜價”三個字,乍一聽很夸張,但央視報道中的這位邵某,他多半沒有買過白菜,白菜哪有這么便宜!在一些保險代理內部論壇上,幾萬份“打包”出售的客戶信息,每份均價不足4毛錢。在一些醫院,花3毛錢就能收購一個新生寶寶的信息。但你花3毛錢,能買到一棵白菜嗎?
當然較這個真沒有意義。白菜價也好,比白菜價還要便宜也罷,對我們幾乎沒什么分別,一棵白菜,甚至不需要一棵白菜,就能把我們所擁有的個人信息權利打翻在地。面對泛濫成災、肆無忌憚的個人信息倒賣,我們真的有如待罪羔羊,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幾乎沒有反抗的余地。
我們并非直至今天才落到這步田地,我們在這步田地里坐困愁城,已經有年頭了。所以央視報道,說個人信息在網上公開叫賣,公開吆喝,像賣大白菜一樣,這根本算不上新聞。要說新聞,就是央視報道向我們揭示了一個“個人信息倒賣”的新動向——電話定位,5分鐘就能搞清你的位置。之前我們還只是個人的信息被泄露,天天飽受各種推銷的騷擾,經受各種騙局的考驗,現在我們突然意識到——我們竟然被定位了,被跟蹤了,竟然無所逃于天地之間了。
央視報道說,對這種“電話定位”,就連警方也大感吃驚?!半娫挾ㄎ弧憋@然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所能做到的,沒有電信部門內部人員的配合,不利用電信系統,電話定位根本不可能完成。這就叫“墮落無底線”,他們先是出賣了我們的電話號碼,我們的身份證號,我們的住址,我們的職業,現在又開始出賣我們的行蹤。既然連“電話定位” 都拿出來賣錢了,那接下來賣我們的電話錄音、賣我們收發的短信,還會遠嗎? 不要說這些人只是極少數的害群之馬。早就有人一針見血,在個人信息倒賣這條利益鏈上,電信運營商無疑是最主要的受益者之一——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一個主要后果是垃圾短信、推銷電話的泛濫成災,而不論是發短信或者打電話,都有助于電信運營商利潤的提高。當然利益的一致,不能說必然導致電信部門與不法分子沆瀣一氣,但卻極可能導致電信部門在保護客戶個人信息方面態度消極。在2011年8月曝出的“北京最大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案”中,23名被告,有7人來自電信公司內部。
當然,我們不能把批評的矛頭僅僅指向電信。中國社科院發布的《法治藍皮書》把我國個人信息泄露情況大致歸納為三大類:一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有關機構超出所辦理業務的需要,收集大量非必要或完全無關的個人信息;二是擅自披露個人信息,有關機構未獲法律授權、未經本人許可或者超出必要限度披露他人個人信息;三是擅自提供個人信息,有關機構在未經法律授權或者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所掌握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
事實上存在著兩種個人信息泄露,一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一是根本就不把他人的個人信息當回事。兩相比較,后一種更為難治。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恐怕還沒有學會 “不經本人同意不要擅自泄露他人個人信息”這一文明常識。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加快立法進程是必須的,但讓“尊重他人個人信息”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同樣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