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刊專家言論:以房養老非政府推卸責任
- 職場資訊 -
政策法規
-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更新日期
2013-09-26
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引發熱議。 25日,民盟中央經濟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在人民網強國論壇接受專訪,就“以房養老”與“政府養老”的關系等作了深入解讀。他認為,目前有些公眾對“以房養老”的認識不夠準確,“以房養老”并不意味著替代“政府養老”?!耙苑筐B老”只是個人自愿的補充養老保障措施。
鄭功成認為,媒體與公眾對“以房養老”的反應有些過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是內容非常豐富的政策文件,其目的是要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為所有老年人構建一個盡可能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意見突出的主要是政府責任,核心是政府要加大公共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發展步伐,這是我國政府適應人口老齡化進程、高度重視養老服務的重要信號。但是,一些媒體與公眾卻并未關注其主體內容,只對僅僅點到的“以房養老”做出過度反應,甚至將其誤解為政府是在推卸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的責任,這顯然是極不準確的。
“以房養老”和“政府養老”有什么聯系和區別呢?鄭功成說,“以房養老”不可能替代“政府養老”。在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中,“以房養老”可以定位為個人自愿的補充養老保障措施之一,是建立在自愿成交的市場行業基礎之上的個體行為,政府的責任只是規范這種市場行為并監察其正常運轉,以確保選擇“以房養老”者不受欺詐。
“以房養老”是一個新的金融保險產品應當如何理性看待“以房養老”?鄭功成認為,“以房養老”的積極意義在于,讓老年人再多一條自我改善老年生活質量的途徑,它只與個人的自愿選擇、市場交易行為有關,確實沒有必要引起人們對養老保障制度的擔憂。
針對“以房養老”在實施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鄭功成分析,他更愿意把“以房養老”理解為一個新的金融保險產品,成敗與否最終要由市場說了算。鄭功成認為,作為一個新的保險產品和一種市場交易行為,“以房養老”除了需要保險公司設計出好的產品并提供優質服務外,特別需要有相應的政策規范,因為房屋通常是城鄉居民最昂貴的家庭財產。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有必要制定相應的政策規范,用以指導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并確保參與這種保險的客戶有相應的利益保障。如果發展得好,將是保險客戶與保險公司雙贏的事情,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