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臨時工納入公積金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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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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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潔
- 更新日期
2013-10-26
公積金持續“饑渴”部分地方開展繳存擴面“補水”
繼今年上半年多地收緊信貸政策后,公積金持續“饑渴”,仍在觸動著公眾神經。近期,杭州、廣州、青島等地又曝出公積金貸款難的消息。而之前在濟南甚至還出現了“擠提”現象。
針對公積金持續吃緊的局面,10月中旬以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河南新鄉市、江蘇蘇州市等地獲悉,多個地方政府頻頻出招,推出專項政策,部分地方開展大范圍公積金“繳存擴面”。該專項政策將勞務派遣人員、長期臨時工納入到住房公積金制度中,以及確定80%的“繳存擴面”覆蓋目標。
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多地的相關部門聲稱公積金額度充足,但現實情況是公積金的確出現了緊張。目前我國公積金制度還不夠完善,要想達到制度公平還需要作出適時、適當的調整。
部分地方開展繳存擴面
10月中旬以來,多省、市開始沖刺住房公積金的征繳目標。按照某地方公積金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作為一項互助性、封閉運作的資金,公積金的繳存面直接與市民買房后的公積金使用掛鉤。因而,繳存者越多,公積金資金越寬裕,反之則更加緊張,強化公積金繳存工作,成為公積金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鄉市房管局局長、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聶玉國在10月17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近階段擴面的標準是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要將本單位尚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各類職工,特別是將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長期臨時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中來,力爭全新鄉市住房公積金覆蓋率在2014年底前達到80%.”聶玉國表示。
今年5月,有消息稱,國家住建部正針對住房公積金制度展開調研,初步調研結果顯示,我國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存在較大差異,有待進一步擴大。同時,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在不同行業、企業之間差異較大,非公有制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繳存比例普遍偏低。但是,并未指出將勞務派遣人員及臨時工亦應納入剛性擴面征繳的范圍。
記者梳理發現,早在今年5月,新鄉市政府就“繳存擴面”專門下發過《關于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特別是將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長期臨時工納入到住房公積金制度中來”。
對上繳資金不到位的單位,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聶玉國直言,對兩次上門動員宣傳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的單位,要及時發送住房公積金催繳函;對于致函后仍不繳納的,要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針對覆蓋面提出沖刺要求的,不止新鄉市一個地區,10月下旬,蘇州市亦對住房公積金征繳工作提出要求,表示力爭年末實現“職工月均繳存水平比上年提高10%”,及“全市城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覆蓋率達到80%”的“雙實現”擴面目標。
蘇州市稱,“要實現覆蓋面從80%到90%的跨越,我們要做的工作還很多?!碧K州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本地戶籍職工是住房公積金制度最直接、最穩定、最現實的保障對象,擴面首先要從本地職工入手。
為此,蘇州市內公積金管理機構從去年底就著手開展調研,與公安、社保、統計等部門建立數據比對,對本地戶籍職工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目前蘇州市(園區除外)公積金繳存職工超過180萬人,居全省首位。今年1~9月,共歸集公積金124.6億元,約占全省歸集總量的近20%.截至今年上半年,蘇州市公積金中心計劃全年完成繳存額170億元,新增繳存職工35萬人,凈增17萬人。
記者了解到,除了蘇州、新鄉,浙江海鹽等地也加入“繳存擴面”的隊伍,并詳細列出2015年前的公積金征繳目標。
專家建言制度完善
針對住房公積金的每次爭議,都觸動決策層對公積金制度公平性的思考。實現公平,不能只盯著繳存。中低收入者除了繳存額度較低外,在使用上也有種種不便。
有業內人士指出,從制度層面來看,目前我國公積金制度還不夠完善,要想達到制度公平還需要作出適時、適當的調整。
蘇州市政府已經意識到上述問題,并明確提出,現階段的公積金繳存擴面工作,要邁向“提質增資”的過程,這不僅是居民收入倍增的應有組成部分,也是鞏固存量、擴大增量的重要階段。
在今年5月份住建部初期調研的基礎上,有業內人士認為,解決住房公積金不公平的問題,根本上還是要從制度的改進和完善方面入手。
接下來,有必要進一步出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加單位繳交的強制性,明確征繳范圍。同時,規定可操作性強的懲戒措施,各級人民法院、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職工提起的住房公積金訴訟必須受理;將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普惠制安排,覆蓋到全社會所有職工,特別要消除用工身份上的差別和歧視。
中原地產研究總監張大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建議,為實現制度層面的優化,體現公平性,制度調整應更關注低收入群體,即公積金一定程度上應照顧到低收入者的貸款需求,不應單純按照繳納額考慮貸款額。他建議,政府使用部分公積金建設保障房,優先分配給繳納公積金的低收入職工。
他還建議,擴大公積金的使用范圍,用于支付租金、裝修、交物業費、取暖費等與住房相關的各項支出。對特殊家庭,可以用于子女上學、醫療等應急性支出,減少強制儲蓄對居民消費的抑制。同時,要強化監督和管理機制,建立起規范的會計、審計、信息披露和社會監督機制,削弱公積金制度的不公平因素。
除了制度層面的優化,有專家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我國公積金尚未建立存貸比率、穩定有效的公積金保值增值投資渠道等機制,加上部分公積金超量發放,難以正常增值。目前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公積金管理部門須根據公積金資金存量情況放貸,控制貸款盲目擴張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