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缺口拖累了中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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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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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是釘 張本
- 更新日期
2013-10-30
承擔養老金歷史欠賬將拖累中國企業
為什么要延遲退休?為什么要延長養老保險金繳費年限?顯然是現有的養老資金不夠。為什么會不夠?當然不是因為繳費少,而是因為繳費的人要養活不繳費的人。
最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回答養老保險熱門話題時表示,歷史債務問題是由國家財政和社會保險共同來彌補的,但主體是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收入。言外之意,就是要由繳費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由國家政策造成的歷史債務。
在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單位和個人是不向國家繳納養老保險金的,這是造成目前養老保險資金巨額虧損的重要原因。但單位和個人沒有養老保險金這個項目,不等于事實上國家沒有收取這項費用。在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造之前,除維持企業和工人簡單再生產的資金以外,所有的收益都以利稅的形式上繳給國家,而國家和企業承擔著工人生老病死所有的負擔。這意味著,當年的企業和勞動者不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相反是繳納了超額的養老保險金。在國家進行國有企業制度改革的時候,剝離了國企員工住房、醫療、養老等一系列原來的義務,卻沒有拿出一塊資金來處理遺留的問題。
從責任、義務、權利對等的原則來講,這一塊歷史負擔應當由國家財政來承擔,或者是由國有企業的資本收益來承擔。而目前主要由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收入來承擔的思路,顯然會加重繳費單位和個人的負擔,并由此傷害中國企業的競爭力。
在目前養老保險制度下,企業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已經占到工資總額的20%,無論是延遲退休,還是延長繳費年限,都會增長企業的支出。眾所周知,目前中國現有工資制度差不多是年齡越大員工工資越高,在養老保險繳費基準和工資直接掛鉤的制度下,這意味著雇用一個因年老而勞動能力下降的人,卻要為其支付更高的養老保險金。而延長繳費年限的方案,更是讓企業沒有獲得任何勞動力增加值的情況下,單純增加了養老保險金繳費額度。
近年來,由于企業稅負過重和人工等成本上升過快等原因,在中國投資建廠的比較優勢發生逆轉,一些跨國公司正在撤離中國大陸,并且有相當數量的低附加值行業的國內企業,已經或正在考慮到異國去投資辦廠。當前,實體經濟空心化的趨勢已經嚴重危及到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養老保險虧空一旦轉嫁到企業身上,中國企業的盈利能力將進一步下降,資本的投資意愿也將隨之降低。
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而言,特別是在當前迅速城市化背景下,就業是一個關系到穩定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如果因為企業養老保險繳費負擔的加重,導致企業用工意愿和數量的減弱,不可避免地會加重社會就業壓力。其結局就是:表面上政府把養老資金虧空的難題轉移給了企業,但卻又把更困難的就業包袱背在了自己身上。這其中的利弊尚需仔細權衡。
目前的養老制度實質上相當于在其建立初期,政府與企業和個人建立的一種經濟契約。政府增加企業和個人義務和負擔的要求,在不能夠得到企業和個人普遍性認同的情況下,如果進行相應制度和政策的修改,就等于政府單方面的毀約。這顯然會嚴重傷害政府的信用,同時也會增加企業和民眾對于未來不確定性的擔憂,這種風險必須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