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延長醫保繳費年限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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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瑕 沈源
- 更新日期
2013-12-07
信息時報訊 明年1月1日起,《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下簡稱《醫保條例》)將正式實施。這一時間節點后首次參加廣州市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必須累計最低繳滿15年才能退休后享受職工醫保退休待遇。
昨天,市人社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就即將實施的新政中影響參保人員的七大政策變化進行說明。同時,市人社局正在制定針對醫保條例實施的具體細則,爭取在明年盡早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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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臺的《醫保條例》在立法過程中,因其調整了最低繳費年限、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兜底”制度等,引起社會各界對醫?;疬\行情況的猜測。昨天,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強調,“從目前看到的基金積累的情況來看,應該說還是能夠讓公眾、參保人放心的?!?br/>
他指出,當前有三方面不明確因素左右醫保制度的發展,“廣州醫改下一步在社區首診、雙向轉診、區域醫療聯合體這三個方面將有大動作?!被诖?,未來整個醫療保險的支出和支出方式的調整、支出費用多寡,還需要分析、測算。
陳敏介紹,廣州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而目前廣州醫療保險基金積累的重要來源之一為參保人員繳交的“一次性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而現行規定的10年過渡金已經用完,接下來主要依靠在職人員繳費維系。隨著人口老齡化、退休人員數量的不斷增加,醫保過渡金積累將不斷下降,基金的支付壓力將越來越大。即將實施的醫保條例將最低繳費年限延長了5年,是否可緩解當前的基金緊張現狀?陳敏說,當前尚未明確廣州醫?;鹑笨诤螘r到來,相關部門對《醫保條例》調整年限的作用暫時沒有明確的預測。
元旦前有記錄就不算“首次”
新政明確將醫保最低繳費年限從10年延長到15年的同時,明確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法律適用原則,即《醫保條例》實施之前已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仍按原規定10年執行,《醫保條例》實施后首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15年。
記者了解到,受這一新規影響最大的,可能是至今從未參加醫保又即將面臨退休的靈活就業人群,如果在新政實施后才登記參保,其退休時就必須按照最低繳費年限15年進行一次性補繳。市醫保局醫保處處長李程提醒,只要在明年元旦前有參保記錄的就不算“首次參?!?,仍可享受10年最低繳費年限的待遇。而市地稅局的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地稅部門已經啟動了“應急機制”,市民在今年12月29日之前前往地稅部門參保登記,并在月底前通過銀行賬號完成劃扣繳費,才算成功參保。如果趕在12月31日才登記參保,會因出現繳費不成功等情況而無法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