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試點公務員聘任制 基礎工資30萬最高年薪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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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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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3-12-14
聘任制是公務員招錄模式的一種有益補充,有其明確指向和范圍,不可泛化,一概而論
當公務員年薪最高能拿到60萬,有點不可思議。
這塊頗為誘人的“奶酪”來自浙江義烏。最近該地試點聘任制公務員,協議工資基礎標準為30萬/年。對業績特別突出或作出特殊貢獻的,還可給予協議工資10%的特殊獎勵。
高額年薪、收入與業績掛鉤,聘期限定、按表現決定是否續約,這些都是企業通行的用人模式,將其引入公務員招錄,引得不少人紛紛點贊。
對于聘任制公務員應客觀看待,不應簡單視為公務員任職的主流模式。市場化的人力資源機制之所以能夠與公務員“掛鉤”,與所聘職位密切相關。對特定職位采取聘任制,能夠免除政府機關“進一個人就要終身負責”的后顧之憂,也能引入激勵機制和內部競爭,有助于激發公務員隊伍活力。
《公務員法》規定,機關可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實行聘任制,這就框定了聘任制公務員適用的任職范圍。這次義烏招聘的6個職位中,有5個是高級主管,對學歷、專業素質、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設定嚴苛。也正是因為門檻很高,在薪酬待遇上才會如此豐厚。
因此,聘任制仍只是公務員招錄模式的一種有益補充,有其明確指向和范圍,不可泛化,一概而論。
公務員執掌國家公器,行使公共權力,擔負著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的重大職責。從世界范圍來看,也鮮見國家將全體公務員實行聘任制。因此,實行聘任制的公務員,只能是公務員隊伍中的一小部分,委任制仍將是公務員招錄的主導模式。
有人把聘任制公務員比作“鯰魚”,放進公務員隊伍這群 “沙丁魚”中,打破穩定、增加活力。其實,要保持公務員制度的活力,避免僵化,更重要的是嚴把進口、暢通出口,同時切實完善激勵機制。
只有制度設計更加趨于合理化,才能讓公務員既能心無旁騖踏實工作,又能富有激情創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