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招錄合同制派遣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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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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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5-06-09
為全面提升司法便民為民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經與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金橋中心)協商同意,市中院擬招錄合同制12368訴訟便民服務平臺接線員2名(女性)。
一、招用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招用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自愿報名,擇優招用。
二、招用條件
1、戶籍在張家口市縣區,在張家口市主城區內居住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國民教育法律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33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較高的政治、法律業務素質,道德品行良好;
5、普通話標準,具有符合職位的工作能力;
6、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口齒清楚,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高血壓、以及不適合招用崗位的高血脂癥、心臟病、身體肥胖癥等,矯正視力1.0以上。身高1.55米以上。
三、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黨政記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從事法輪功或其他邪教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接線員工作情形的。
四、招用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現場本人報名:2015年6月8日-12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00,在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市場五樓綜合部(橋東區五一大街85號【東升大酒店對面】)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籍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及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張。
報考者經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填寫《報考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合同制派遣人員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秷罂紡埣铱谑兄屑壢嗣穹ㄔ汉贤婆汕踩藛T資格審查表》可從網上下載填好并打印,也可在報名現場索取。
(二)考試
考試由市中院和金橋中心共同組織,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份,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最終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2015年6月17日,考生參加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和普通話應知應會知識考試,共一張試卷 ,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的命題、制卷、監考和閱卷工作,由市中院委托地方院校組織實施,考試地點設在市中院視頻會議室或院校教室。
2、面試:6月18日進行面試。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總分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市中院負責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三)體檢、政審
根據招錄計劃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出現體檢不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規定執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若政審不合格,依次遞補。體檢和政審由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筆試、面試、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招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擇優確定補錄人員。
新招用的接線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者與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正式派遣到市中院到招用崗位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考核合格者,期滿可以續聘。在聘期內市中院每年例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備案。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和用工單位應當同時解除勞動合同:(1)嚴重違反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解除招用關系的情形。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和用工單位可以同時解除勞動合同:(1)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接線員工作以及不能另行調整其它崗位工作的;(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通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國家機構變動、調整,需要裁減人員的;(4)未經單位批準參加各類脫產學習、培訓,經單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情形。
所招用的接線員在招用期內,每月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1420元支付工資,并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為招用的接線員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為了提高本次公開招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做到招用職位、條件、范圍、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在整個招用工作中,凡參與招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用工作紀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證招用工作按照預定計劃圓滿完成。如發現有違反工作紀律,破壞招用工作順利進行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用紀律的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或招用資格。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未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用。
咨詢電話:市法院0313-2055932 金橋中心0313-2029685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