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遭辭退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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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6-05-11
導讀:沒簽勞動合同遭辭退該怎么辦?在職場中有勞動者面臨這樣的困惑,沒簽勞動合同,后來遭到辭退,怎么看受傷的都是自己,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辦?法律經驗小編提醒您搜集能保證自己在工作中的證據,證明事實工作關系,之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單位支付兩倍工資,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申請單位給予兩倍工資的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币约啊秳趧雍贤▽嵤l例》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若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未意識到續簽勞動合同,則雙方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二倍工資。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币虼?,如果用人單位通知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因自身原因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二倍工資,終止勞動關系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訂立勞動合同的條件及程序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且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3、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并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4、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征求應招工人的意見;也可以由被招工人與企業行政的代表,如廠長、經理,人事處、科長等直接協商,共同起草。
5、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并簽名蓋章。
6、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鑒證,并向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