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才體制大改革,你的編制、職稱、待遇將有這些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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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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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6-07-21
改進事業單位人事編制管理方式,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支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千萬重金引人才……近日,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這些新變化與你息息相關↓↓↓
事業單位人事編制新變化
《意見》提出,給用人主體足夠的自主權。改進事業單位人事編制管理方式。
變化一
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財政保障政策不變的基礎上,按規定推行“四自一特”管理辦法,自主確定編制控制數、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和所屬院所、自主設定崗位結構比例和崗位聘用、自主選人用人,實行備案制管理。
變化二
用人單位對優秀人才可特設崗位,實行協議工資等分配形式,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變化三
科研院所可在核定機構編制限額內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調劑使用編制,實行高層次人才周轉編制制度。對高層次人才集中的事業單位適當提高績效工資總量。
職稱制度要改革
《意見》提出,深化人才分類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
分類評價新辦法
研究制定人才分類評價辦法,基礎研究突出同行學術評價,應用研究突出市場評價,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突出社會評價。
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制定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合理界定和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省屬骨干本科院校和科研單位、有條件的省委管理領導人員企業可自主評審主系列正高級及以下職稱,有碩士授權的普通本科院??勺灾髟u審主系列副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結果報省職改辦備案。
高級職稱可直評直聘
緊缺急需和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可實行高級職稱直評直聘制度。
民企試行職稱自主評聘
暢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渠道,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可試行職稱自主評聘。探索體現職業教育特點的高職院校自主評審職稱辦法。
離崗創業鼓勵政策多
《意見》提出,支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
離崗創業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
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在冀創辦企業或到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代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檔案工資和專業技術職務正常晉升。
工齡連續計算
期滿重返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
高校、科研院所人員到企業兼職,可按規定領取相應報酬或獎勵。
黨政機關離崗兼職原待遇不變
鼓勵黨政機關優秀人才按照組織批準、個人自愿、雙向選擇原則,離崗到企業兼職,支持企業發展,不在兼職企業領取任何報酬和投資入股,離崗期限3年,機關原待遇不變。
允許黨政機關優秀人才按規定辭職領辦企業或自主創業,做好社保、職稱評聘等接續工作。
基層服務可直接職稱晉升
弘揚李保國精神,鼓勵專業技術人才為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提供服務,服務期間提高基層補助,符合晉升上一級職稱條件的可不受崗位設置限制直接評聘職稱。
提高基層單位人員補助標準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適當提高基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補助標準。
破除人才流動障礙
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通過直接引進、公開選拔、聘任、掛職等辦法,暢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流動渠道。對引進人才原在省外獲得的專家稱號、專業技術職務予以相應承認。非本人原因未能從原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的人才,經調查認證后兌現相關待遇。
千萬重金引人才
積極引進院士,駐冀工作的省財政給予每人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200萬元安家費;
積極引進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領軍人才,每人給予200萬元至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100萬元安家費。
實施“外專百人計劃”,參照國家“千人計劃”高層次領軍人才標準落實支持政策。
對海內外頂級高層次人才團隊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我省創新創業和轉化成果的,省財政給予500萬元至2000萬元支持資金。
對引進特殊人才和團隊,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特殊支持。
名校英才入冀有房租補助
深化拓展“名校英才入冀”計劃,吸引名校畢業生來我省工作,省市財政5年內每人每月發放1000元房租補助。
推行人才服務“綠卡”制度
全面推行河北人才服務“綠卡”,為人才在落戶、子女入學、社保、醫療、住房、乘車等方面提供便利。組建人才服務專員隊伍,協助解決人才個性化需求。將外籍人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服務納入“綠卡”服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