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張家口市2017年度企業職工“病退”開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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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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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8-03-03
張家口新聞網訊訊(記者亢春寧 通訊員呂硯文)日前,市人社局下發了《關于做好2017年度企業職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于2017年度企業職工“因病提前退休”相關規定予以明確說明。
據了解,符合因病申請提前退休的條件為: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上,按照原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內醫療終結或者醫療期已滿的,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國有、集體企業原固定工或者勞動合同制職工;曾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滿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或者勞動合同制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后因企業破產、改制失業后,按靈活就業人員政策繼續繳費的,繳費期間患病按照原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內醫療終結或者醫療期已滿的,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需要注意的是,一直未轉招為勞動合同制的國有、集體企業臨時工不能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不滿10年的原固定工或者勞動合同制職工和一直按靈活就業人員政策繳費的不能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個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名。報名時間從2018年2月22日開始到2018年3月9日結束。參加市本級統籌的企業職工,到所在企業報名;在人事代理機構托管檔案的人員,到人事代理機構報名;參加縣區統籌的企業職工,到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報名時填寫《企業職工因病提前退休報名登記表》,同時免費領取《職工因病(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表》,凡因單位或本人原因致使在報名期限內沒有報名的,將不再受理。
在申請人報名后,參保地人社部門和有關單位,將按照我省相關規定對申請病退職工資格進行初審認定,申請病退職工須提交申請材料。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初次鑒定合格后,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最終評審,省最終評審時,除審查有關資料外,還要對病人進行現場檢查。勞動能力鑒定合格后,申請病退職工可進行退休手續辦理及待遇計發。